来源 |喻观财经
作者 |俞燕
岁末年初,往往是总结过去、展望来年的时点。对于金融人来说,除了自家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,最关心的是三大会议:12月的PBCC会议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。
12月6日,PBCC会议已经召开,为2023年的经济工作定下主基调。接下来亦将在本月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是判断当前经济形势,为2023年的宏观经济政策定调的最权威风向标。
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则是我国金融界最高规格的会议,用于部署全国的金融工作,确定金融业监管和改革等重大命题。
自从1997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,至今已召开了五次。
除了第一次会议在1997年11月中旬、第五次会议在2017年7月召开,其他三次通常换届年的年初召开。比如,第二次在2002年2月5日,第三次在2007年1月19日,第四次在2012年1月6日。除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为时三天外,其他三次皆为两天。
那么,按照惯例,考虑到2023年1月就过春节了,第六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很有可能亦选择在岁末年初。
由于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皆涉及重大的金融体制机制改革,因此对于第六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,金融界乃至整个财经界皆翘首企盼。
如今,疫情政策有所调整,到了发力重振经济的时候,发展成为第一要务。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,管好货币信贷则是经济健康循环的基本保证。可以预见,继续精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,亦是金融业接下来的重头戏。
自从2017年以来,金融业经过一系列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,一体推进金融反腐和处置风险,社会金融秩序基本实现了“由乱到治”转变。而一系列重大金融风险的化解,亦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促进国民经济稳健运行和良性循环,赢得了先机主动和政策空间。
2017年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,确立了在金稳委统筹领导下的一行两会一局的金融监管新格局,部委、央地之间的金融监管协同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。一系列监管新规的出台,进一步完善了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框架。
那么第六次全国金融监管工作会议,又会为金融业带来什么样的新变化?
不妨,回顾一下前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,温故知新。
第一次全国金融会议
召开时间:1997年11月17日-19日
主题:治乱,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,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
主要内容:
目标:
1、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,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;
2、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、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。
3、增强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能力,大力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,彻底取缔一切非法金融机构,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活动。对无法救助的各类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,实行清盘关闭,由央行有条件地对地方适当借款,用于支付被关闭金融机构支付自然人的存款。
意义:
本次会议对银行、证券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,对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体制的完善,是我国金融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和制度创新。
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,保证金融安全、高效、稳健运行,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。
通观全局,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整顿金融秩序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搞好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关键。
第二次全国金融会议
召开时间:2002年2月5日-7日
主题:改革
主要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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